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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/09/2006

我也做一回唐僧

眼看着长假来临,还被呼唤去岛上。说来也很久没去了,弄得岛上的兄兄弟在我临走前一刻还不停地打我电话:到了吗?

说来我也挺奇怪的,除了男人,对其他的事情都力求新鲜,且喜新厌旧,且跟年龄成正比。

厌倦了每次去振华外高桥的独家码头赶早上9点的船,总的来说也不超过三次,就信誓旦旦的说要开辟新的道路。

睡得安安稳稳起床,也不用管吴淞码头船期如何。坐上的士堵在一大群集装箱里的时候,才感觉一丝丝的焦躁。不过这辈子还没见过身边有那么多集装箱卡车,如同第一次去岛上感叹从没见过那么的男人,还穿得一样的。

到了售票处,才知道上午最晚的船已开走。我就知道,每次我笃笃定定一个人肯定要出事。

幸好一个小老伯来拉生意,才发现真真能在人去马家港的码头在另一边。。。出门总得遇点波折,不然怎么“刻骨铭心”?

边怀疑大叔的身份,边打电话给兄弟确定确有此事,然后就坐上了大叔的三轮车。自从上次深夜无故坐黑车被大家“训斥”后,对危险向来没有警觉性的我,算进步很大了!

三轮车很小,应该说是小黄鱼车,银色的,咕噜咕噜穿梭在林荫小道上,别有一番风味。既来之则安之,倒不如欣赏一下沿途的风光。吴淞码头就像一个小镇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。来来往往的人,不论是船客还是小贩,都不紧不慢。对钱的欲望也只是1块或者2块的区别。跟外面的世界简直天壤之别。最意外的,竟然已经有人在卖糖抄栗子了!还问我要不要。

一个人的旅途总是更加新鲜,因为太无聊会让人把更多的注意放在周边的人、事上。就船客而言,男的居多,土的居多。就是土男人居多。不过可以看看的比例也颇高。不要说我语无伦次,是真的。是不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呢?这里就养出了一群天生丽质的土男人。

快艇真是出了名的快,仿佛船是有感觉的,自以为是骏马,哗哗的奔跑在江面上,偶尔被长江扇几个巴掌。

第一次踏上长兴岛振华基地以外的土地。真的是曼土的。而且够黑,完全没有的士,只有黑车。无论去哪里,10块。别以为便宜。5分钟的路也是10块!比南汇还黑,那里只要8块,运气好的可以碰到5块的。

我选了一辆有搭伙的黑车。保险点,自我安慰。没想到还有幸经过岛上的福利院,也就是精神病院。带过。。。影响颇深的,是搭伙的那个噢巴桑的不停地骂自己的男人:买回程票也买不来,跟你说了20分钟就搞定的。家里还等着我去买股票呢。哎,做男人一定要做个有钱的男人,不然就要娶个傻一点的老婆。由此推断,BB最好多赚点钱比较保险。带过带过。。。

最后,我安然返回上海。嘻嘻,希望这种好玩的感觉能够熬过三次。

18/09/2006

随笔9.18

其实这么晚,应该睡觉的。人就是这样践,不能睡觉的时候死命的在车上打瞌睡,床在你面前了,又舍不得告别这一天。我一定会变成老不死。呵呵。对世界有太多眷顾。
 
今天小有成就感。自从上次爬桥吊后,今天首次攀爬轮胎吊。认识了西门子最新的ECO RTG。和桥吊比起来,爬RTG一点都没有挑战。觉得这也是件可以拿来炫的事情。到底没几个女孩子有机会去爬这些东西的。
 
以前向往纯办公楼工作,只有动动脑子,穿着漂亮体面的衣服就可以钱滚钱。现在突然觉得跑跑现场、实验室之类的才能让我充实。有点羡慕前辈们年轻时有过熬现场的经历,现在拿出来说给我听,多威风。可惜,我的起点跳过了那段。少了经验,也少了资本。所以只能在脑力上平衡一下。容颜会老,思想却可以不断提炼。
 
大老板任期满了,要搞欢送会。又要表演节目。不过工作越久,越觉得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,用心。即使是短暂的不起眼的表演。认真负责是永远值得敬佩的品质。更何况帅哥老板回德国了,the last show总会让人想要珍惜。
 
人来人往,只有我永远呆在上海看着你们。一个没回来,几个又要走。然后最终还是要回来。却发现,变化最大的正是没离开过的这个人。上海就是一个光怪陆离的城市。张爱玲笔下,一个畸形的城市。让别人羡慕、嫉妒、鄙弃的地方。男人往往批评上海女人种种恶习。然而,谁要是追到上海女人,同胞铁定敬佩加羡慕不已!一个字:贱!
 
在小地方公干的时候,发现不少天生丽质的女子,却掩盖不了浓郁的土气。也许她们期望能去大城市见见世面就。但是,我还是认为这样的女人留在老家会比较幸福。小镇姑娘到了大城市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。
 
曾经,入党申请书里唯一一句自己想说的话:我们生活在幸福的年代,不用像革命烈士那样冒着付出生命的代价,所以更应该尽自己所能为社会做出贡献。
 
很多国家长年战火不断,饥饿、死亡扼杀了那代人的欲望。我们还有钱读书,换取大学证书,换取工作。。。。不求做到为大家,至少做到能够对小家负责。
 
为了小部分人的幸福,要好好奋斗!写到这里才发现,今天9.18。神了!
06/09/2006

秋天,醉了

夏天怎么就这样过去了,秋天来的太快。
 
像要告别一个朋友,烈日,吊带,空调,西瓜。一切还是那么眼熟。
 
出生在严冬,却受不了刺骨的空气。也不喜欢炎夏,因为我不喜欢流汗。更不喜欢春暖花开,万物蠢蠢欲动。
 
秋季,天高,气爽。慢慢从膨胀的热情沉淀下来。喜欢潇潇落叶,踏上去喳喳地叫,像我的心跳,扑通扑通轻轻的闪躲在人群里,但是有人听得到。灰黄的大地依然蕴含勃勃生机。
 
秋风阵阵,吹散了头发,吹干了嘴唇。好冷,好渴。皮肤渐渐出现了细纹。
 
秋天是恋爱的季节,像撒了迷药一样。可惜上海的春秋过渡太快。不如冬夏,漫长且至寒至热!
 
一个雷锋同志笔下无情的季节竟然如此令人痴迷。